劳务班组的工人工资由谁支付

兰溪法律咨询 2025-05-15
法律分析:
(1)劳务班组工人工资支付主体通常是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。若劳务班组与劳务公司签合同,工人受其管理和安排,劳务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需依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,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。
(2)在工程转包、分包中,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违法转包、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,这些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出现工伤或欠薪情况,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要承担清偿工资的连带责任。

提醒:
工人要留意工资支付主体是否合规,遇违法转包分包导致的工资问题,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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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劳务班组工人工资支付主体通常是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一方。一般而言,若劳务班组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,工人受劳务公司管理和安排工作,工资由劳务公司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。
2.在特定情形下,支付主体会发生变化。当存在工程转包、分包,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违法将工程转包、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,若该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出现工伤或欠薪情况,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需承担清偿工资的连带责任。
3.解决措施和建议:劳务公司应严格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,确保按时足额发放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要规范工程转包、分包行为,避免违法操作。相关部门加强监管,加大对违法转包、分包行为的惩处力度,保障工人工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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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劳务班组工人工资一般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公司支付,在违法转包、分包等特定情况下,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也可能承担支付责任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,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,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。若劳务班组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,工人受劳务公司管理和安排工作,那么劳务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自然要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。而当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违法将工程转包、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,这些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出现工伤或欠薪问题时,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要承担清偿工资的连带责任。若遇到工资支付方面的法律难题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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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若劳务班组与劳务公司签合同且工人受其管理,劳务公司应按约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。工人要留存好劳动合同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工作和工资约定的材料,以便在工资未按时支付时维权。
(二)当出现工程违法转包、分包情况,工人若遭遇欠薪,可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主张工资。同时,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,借助行政力量追讨工资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,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。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,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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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通常,劳务班组工人工资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支付。若劳务班组和劳务公司签合同,工人由劳务公司管理安排,工资就由劳务公司出,单位需按时足额付报酬。

2.若工程存在转包、分包,施工总承包或分包单位违法转给无用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,其招用的劳动者遇工伤或欠薪,施工总承包或分包单位要连带清偿工资。

综上,一般劳务公司支付,特定违法情形下,施工总承包或分包单位也可能担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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